近來在人資領域「HRBP」(Human Resources Business Partner,人力資源業務夥伴)無疑是最常被提及的關鍵字之一。
Dave Ulrich在1997年提出人力資源三支柱模型,這是對人力資源管理模式的創新,由傳統的業務模式轉變為戰略模式,讓HR角色創造更多的價值。以下是網路上搜尋的到的三支柱定義:分別是指專家中心(COE,Centre of Expertise)、人力資源業務夥伴(HRBP,HR Business Partner),共用服務中心(SSC,shared service center)。COE主要負責深入瞭解各個業務系統的需求,並制定公司各項政策;HRBP在COE專家的支援下,為各個業務系統提供個性化的人力資源解決方案;SSC則是把各個分子公司,各個業務單元所需要共用的人力資源服務(如招募、教育訓練、薪酬管理、福利管理、績效管理、離職管理等)全部放到平臺上統一運營。
幾年前HRBP 的概念在台灣企業仍不普遍。但如今,無論是新創公司或大型企業,都越來越積極地導入 HRBP 制度。 記得當年我在一家快速成長的網路公司擔任 HRBP 時,業界導入此制度的新創公司屈指可數,大概只有少數幾家大型外商或科技公司有設置這個職務。 當我參與外部聚會需要自介時,一但告知自己的職務是 HRBP,總得不厭其煩地解釋具體的工作內容大概有哪些。
HRBP 究竟扮演何種角色?
HRBP 有別於傳統依功能劃分的人資角色,它是在各部門中,單獨負責該部門營運與人資策略的職位。 如果說過去的人資工作是區分為績效評估、薪酬福利、招募、組織文化等職能,那麼 HRBP 則專責於特定組織,負責處理全面性的人資事務,並要執行與業務緊密連結的決策。
為何企業如此青睞HRBP?
過去人資部門的運作模式多半依循功能性劃分,例如招募、績效評估、薪酬福利、組織文化等。 然而,現代企業不再滿足於這種單純以功能為中心的人資運作模式。企業期待 HRBP 能從更宏觀、全面的視角來解決組織內部問題,不僅僅是執行單項人資功能,而是成為組織與業務的解方提供者,其思考重心應是業務與組織的成長,而非僅僅是人資流程本身。
組織內部發生的問題往往錯綜複雜,可能同時牽涉招募、績效、組織文化、勞資關係等多個面向。傳統的功能性運作方式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。 因此,能夠通盤審視組織整體狀況的 HRBP 角色,便應運而生。
所以HRBP 不能只是傳統意義上的人資,更必須是個「決策者」。HRBP 不應僅止於回報問題,而是要同時扮演顧問、決策者與執行者的角色。 HRBP 更非單純的組織支援者,而是要成為與組織一同思考如何達成業務目標的夥伴。
傳統人資的工作模式,是以人資流程為中心,例如招募、績效、薪酬等各自獨立的業務;各功能模組的負責人也各自為政,優先執行既有的人資政策,並且聚焦於解決績效、薪酬或勞資等單點問題,遵循內部既有的評價制度、晉升政策等標準化規範。相較之下,HRBP 則致力於扮演組織的策略夥伴,從策略層面思考如何解決問題,將整個人資功能視為一個整體來進行通盤考量;他們需要配合企業策略,彈性地管理人力資源,以解決企業實際面臨的問題為核心,支援組織與事業的成長,並針對組織的真實痛點,提出客製化的解決方案。
特別在新創企業,HRBP 的重要性更為明顯。新創公司強調快速決策與敏捷運營。 在這樣的環境中,HRBP 能緊密貼合組織需求,做出即時反應。 隨著新創公司的快速成長,原有的組織結構往往難以維繫,許多公司會將組織單位細分,由高階主管、部門主管或產品負責人等角色擔起管理責任。 HRBP 在此過程中,會被賦予一定程度的人事權限,得以獨立進行決策。這也是為何即便是新創公司,也樂意導入能配合業務和組織需求即時應變的 HRBP的原因。
過去常見的人資部門結構可能包含 CoE、人資營運(HR Ops)以及各功能模組的人力;而現在的趨勢則更傾向於由人資營運(負責合約、薪資、行政等)、招募專員以及 HRBP 為核心的精簡架構。當暫時無法建立完整功能的人資團隊時, 許多企業選擇先設立HRBP職位直接協助重要部門,藉此提升人力資源的的經濟效益,便成為一個合理的替代方案。
面對這樣的趨勢,人資從業人員應如何轉變與因應呢?為了順應此一趨勢,必須培養兩項核心要素。
第一項,務必持續學習,拓展視野。 HRBP不只是單純的人資庶務執行者,而是具備商業敏銳度的策略夥伴。需要有以下能力:
一、深入理解企業的核心競爭力,甚至要比投資人更了解,
二、持續關注產業趨勢與同業動態。
三、協助部門主管進行組織診斷。
四、針對所在部門的不同職能領域進行學習,例如負責技術或研發部門的 HRBP,需了解系統架構、程式語言等。
五、理解人資完整作業流程且有實際執行經驗。
第二項,必須改變解決人資問題的模式與思維。舉例來說,當出現抱怨公司績效制度的情況時,傳統做法可能是直接思考「下次調整績效制度」、「調整KPI」,或是「套用其他公司好的做法」。然而,以解決組織問題的視角來看,可能會先進行分析不滿的根本原因,例如:是目標或標準不夠明確嗎?還是晉升管道受阻,導致同仁缺乏足夠的激勵?抑或是缺乏有效的回饋機制,讓員工感受不到成長的機會?哪一種解決方案最有效?當找到root cause後,或許會發現,並非是績效制度需要改變,而是要向員工釐清組織內部的晉升路徑,並建立常態性的回饋文化。
人資部門不僅僅是管理組織與人員的單位,而應是能透過人力資源方法解決企業經營問題,來協助組織成長的單位。 過去人資部門常獨立運作,但現在,人資必須參與企業策略的討論。 HRBP從人資的觀點,主動提案並執行有助於企業成長的策略。 HRBP 還要具備彈性,以促使組織持續變革。 傳統人資側重於維護既有的固定制度。 但HRBP 必須能夠因應組織的變化而靈活應對,根據組織的成長階段與具體情況,持續調整人資策略。 舉例來說,新創公司初期,快速招募到合適的人才是很重要的;但進入成長期後,績效評估與組織文化的建立,就變成了更重要的議題。
我想要強調的是,HRBP並非一個可以輕易導入的概念,而是需要根據組織的實際需求與策略,審慎設計的職務。 目前許多企業雖然設立了HRBP的職位,卻沒有設定其職位角色工作內容以及組織定位。 在不同公司中,HRBP的角色與權限是截然不同的。公司管理層不可以陷入了以為只要採用HRBP的名稱,其職能就完全一致的迷思。
為何不同公司的HRBP角色定義會有如此大的差異呢?這是因為各家公司的成長階段不同。 新創公司常需從零開始建構人資體系,因此HRBP可能需要包辦招募、組織發展到組織文化建立等所有事務。 相較之下,大型企業的制度多半已相當完善,HRBP的角色更偏重於連結經營策略與人資策略。 其次,企業的商業模式以及對人資重視程度的差異也是主因。 若HRBP僅負責單純的行政運營,通常代表該組織對人資管理的重視程度相對較低,或仍維持傳統的人資架構。 相反地,在快速變動的組織中,HRBP甚至可能實際負責部分的組織營運管理。 最後,賦予HRBP的權限多寡,也直接影響其角色定位。 有些公司的HRBP僅是單純的協調者,但在有些公司,HRBP則擁有對人力配置、績效評估乃至薪酬福利的直接決定權。
那要如何才能讓HRBP這個職位發揮作用呢?
首先,必須賦與HRBP實質的權限與影響力。 若HRBP僅能當代為傳達所在單位需求的傳聲筒,那就不能稱之為真正的HRBP了。 HRBP應該能與其負責部門的主管共同參與決策,不僅是協調人資政策,更能從企業經營的角度親自設計組織運營策略。 必須確保HRBP的角色與既有的人資團隊(如招募、績效、薪酬、組織文化等專責單位)職能不相重疊。 而在導入HRBP的同時,也得釐清其與CoE及人資營運團隊的角色分工。
其次,導入HRBP必須是深思熟慮後的策略選擇。 許多企業老闆也許會有最近HRBP這概念正夯,自己公司也應該導入的心態,這是相當危險的。 要執行任何措施之前,都必須有明確的理由與目的。 例如,組織規模龐大,各部門需要有專門的人資服務時;或者希望提升組織的敏捷性以因應快速變化時,可以考量建立HRBP職位。 反之,若組織規模尚小,即使沒有HRBP也能有效運作;或HRBP僅有名稱,卻未被賦予實質角色與權責;或是組織相對穩定,人資部門及運作流程已相當完善時,則未必需要導入HRBP。
再者,HRBP必須具備紮實的商業理解能力。 若HRBP僅是人資領域的專家,將難以有效解決企業經營層面的問題。 HRBP要能發揮效用,HRBP 本身必須能夠與業務主管進行對等的討論。 理解其所負責部門的商業模式 ,不僅要熟招募、薪酬、績效等基本功能,更要能分析營收、利潤、顧客、競爭對手等相關數據。 此外,企業在導入HRBP時,應進行完善的組織設計,使 HRBP 能夠發揮實質作用。至少要考量HRBP究竟該扮演何種角色? HRBP與現有的人資團隊應如何分工? 賦予HRBP哪些權限? HRBP是否可以參與企業決策? 能否提供HRBP足夠的支援?
每次在HR聚會的時候,大家都會討論著一些熱門的人資議題。記得曾有其他公司的人資問我:「真的有必要設置HRBP這職位嗎?」 我當時回答,如果只是將HRBP視為一種流行,看起來很好很紅,就隨便導入,HRBP這角色容易變成空殼,而且還可能讓組織內部陷入混亂與低效率運作。
時間的腳步不會為任何人停留。 現在的人資,不能再僅滿足於當一個政策執行者,必須要能深入思考並參與執行企業的核心策略。 即使職稱不是HRBP,每一位人資從業人員都應有自覺要當這個業務夥伴。 看看目前各大求才平台上的職缺,許多都冠上了「HRBP」的頭銜,這就是一個最明顯的市場需求證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