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個人很喜歡問「WHY」。這不是天生的,而是在從事人力資源工作之後才漸漸培養出來的。對我來說,時常確認「為什麼要做這件事?」的意義在於釐清方向。
在職場上,我們每天都會遇到各種突發狀況。如果只把重心放在應對日常任務,我們很容易被各種突發狀況影響,言行和決策不斷跟著眼前的問題變來變去。久而久之,我們做的許多事,可能早已偏離了初衷,甚至與核心目標背道而馳。
這也讓我理解,為什麼有些主管老是朝令夕改。因為他們工作時只為了當下,沒有一個清晰的「WHY」指引方向,導致在應對不同情境時,只能不斷改變做法,缺乏一致性。
從方向性的角度來看,「WHY」本身就是一種目標。
舉個最簡單的例子,像是招募。身為人資在招募時最重要的目標就是「找到對的人」。為了實現這個大目標,而展開了一系列具體行動。例如:思考如何吸引更多履歷、努力定義出「對的人」需要具備哪些條件,甚至再往前一步,參與到新人的到職流程,確保他們能順利融入,發揮所長。
有沒有覺得這個思考模式有點熟悉?
沒錯,這就是 OKR 的精神。在 OKR的體系中,我們將「目標」視為方向。
英特爾前執行長 Andy Grove 曾說過一段話:「OKR 這套管理系統有兩個核心詞彙:目標與關鍵成果,它們各司其職。目標就是方向,而關鍵成果則必須可以被衡量。當任務期限到了,可以很容易的判斷:『我做到了嗎?』答案只有兩種:『有』或『沒有』。就這麼簡單。」
目標是方向,成果必須可以被衡量。理論上,這兩者就說明了一切。
然而,諷刺的是,許多人卻把這個簡單的原則搞得非常複雜。很多組織為它舉辦各種會議,像是什麼「衝刺會議」、「增強會議」、「回饋會議」,想盡辦法要定義出一個「OKR 式的目標」長什麼樣子。為此設計各種表格、找外部顧問提供協助,甚至高層主管還會抱怨:「為什麼推 OKR 都推不動!」強迫員工執行。
如果 OKR的原理那麼簡單,那學習和使用它也應該很簡單才對,不是嗎?會不會我們從一開始就誤解了什麼?一個號稱「簡單」的工具,理應是直覺、易學的。如果不是,那只有兩種可能:
一、OKR 其實一點都不簡單。
二、OKR 很簡單,但在推動過程中被加入了太多複雜的步驟,反而把它變得複雜了。
我個人傾向於第二種看法。我們該問的不是「這個工具這麼好,為什麼大家都不用!」,而是:「為什麼這麼簡單好用的工具,卻無法在團隊裡順利推行?」
本來這篇文章想專注討論「目標」,結果稍微岔題了。你看,這就是一種「方向」偏離的例子。
在 OKR 中,「目標」就是方向。目標的名稱怎麼定,其實不是最重要的,重點是,這個目標是否闡述了工作的核心方向。此外也有一個很重要的前提:目標不能太具體。
理由很簡單,因為在 OKR 的架構裡已明確區分了「目標(O)」和「關鍵結果(KR)」。具體、可量化的特性,是屬於 KR 的。如果目標寫得太具體,那它其實就不是 O,只是一串沒有靈魂的 KR 罷了。
目標並非具體指標,所以它呈現出來的樣貌,必然是比較抽象、偏向概念性、甚至帶點理想色彩的。
舉例來說,為公司「找到對的人」可作為一種好的理想目標,是需要不斷進行的,它是招募工作的「WHY」,也是一個終極願景。
那如果我們為這個理想加上「時間」概念後,會是什麼樣子呢?
例如,我們訂定一個目標:「在一年內建立公司的僱主品牌」。這個目標是達成「找到對的人」這個大方向的一個重要中程目標。之所以需要這樣拆解目標,是因為過於抽象的理想,很容易被當成「只是說說而已的漂亮話」。透過設定中程目標,才能將理想落地。
想判斷一個目標是否符合 OKR 的精神,我認為可以用以下兩個標準來檢視:
一、它是否指出了明確的方向?
二、它是否與關鍵成果有所區別?(也就是說,它追求的是一種理想狀態,而非具體的數字?)
我發現很多人把「設定有挑戰性的目標」當成 OKR 的聖經。但事實上,早在MBO盛行的年代,各家公司就已經在講這件事了,只是實務上沒有落實。
所謂的「挑戰性」,並不等於「好高騖遠」。
當我們把「僱主品牌」當作中程目標時,它本身就指引著「找到對的人」這個崇高的終極目標。當這個方向確立後,為此設定的一年、兩年、甚至三年的階段性目標,自然而然就會充滿挑戰性。
就像一條持續向上的成長曲線,當你已經把目標鎖定在曲線的最高點時,你的策略就不可能是「維持現狀」。
與其抱怨員工為什麼不敢設定具挑戰性的目標,不如先花時間和團隊一起討論工作上要傳遞的價值是什麼,也就是為何而戰的那個「Why」。
OKR 是個很棒的工具,我之所以喜歡它,正是因為它的簡單。
「簡單」意味著我們不需要去思考一堆複雜的操作細節,可以更專注於工作本身。簡單,意味著我們不用額外去上課或接受顧問輔導,也能直覺地設定出有意義的目標,就像我們第一次拿到智慧型手機,摸索一下就能上手一樣。
那為什麼還這麼多組織覺得OKR難以導入呢?迄今最大的阻礙,或許仍是我們的工作思維:太習慣以「人」為中心,而不是以「事」為中心去思考。當有人問:「為什麼工作?」時,多數人腦中第一個浮現的往往是「我」這個主詞,而不是「這份工作本身能創造什麼價值?」
在實務現場,許多公司對 OKR 的理解都是一知半解,只會挑自己喜歡的部份來執行。例如只強調「目標要有挑戰性」,卻忽略了它背後更重要的「方向性」與「價值」。
身為人資,我常在思考,要如何導正這些認知偏誤。如果一個組織真的想把OKR成功導入,需要的絕不是顧問提案書上那些漂亮的導入流程圖。需要回到更基本的「WHY」階段,一步步重新對焦工作本質。職場上常追求效率以及快狠準,但在人力資源領域,有時求快反而會變成一種毒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