選擇職業時,許多人常在「喜歡做的事」與「擅長做的事」之間擺盪。如果一定要二選一的話,我的選擇會是從事我擅長做的事。我覺得,當你把一件事情做得得心應手,自然而然就會慢慢喜歡上它。反過來說,就算你再怎麼熱愛一份工作,如果一直無法從中獲得肯定,熱情也會有燒光的一天。
不過這個問題其實有個盲區,那就是它假設每個人都清楚自己喜歡什麼、擅長什麼。對我這種從小對未來茫然、甚至到了準備升學或求職時,仍不確定自己方向的人來說,這個問題更像是一種奢侈的煩惱。當周遭同學都在準備履歷、規劃職涯時,我卻在想說可以先入伍當兵。回想起來,當時的我在起跑點上確實落後了不少人,對於要做什麼工作,根本沒什麼想法或做選擇的能力。
我對「專家」的理解是:一個在特定領域擁有知識(包括學習而來的知識與實務中磨練出的知識),並能將其應用於實務,藉此洞察現實、解決問題的人。
所謂的特定領域,通常對應到的就是工作。如果沒有一個明確的學習和思考的舞台,想要成為專家是很困難的。因此,選擇一個特定領域來深耕,可以說是成為專家的起點。
對大部分人,尤其是在摸索未來方向的年輕人來說,這是個非常棘手的難題。像我這樣大學念社會科學或人文學科的文組生,感受更加深刻。很多人選擇考公務員這條路,與其說是真心喜歡或擅長公務員的工作內容,不如說是看重那份穩定的保障。
如果你一開始就能找到自己熱愛的工作,而且還做得很出色,那你根本不需要看我這篇文章了。因為無論你的出身背景如何,你都已經具備了比別人更容易成功的條件。但如果像我一樣,既沒有特別明確的喜好,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擅長什麼,或許我的經驗能給你一些啟發:不要選擇喜歡做的事或特別擅長做的事,而是去選擇有意義的事。
什麼是有意義的事呢?是指別人告訴我們這件事很有意義,所以它就有意義了嗎?我的認定是要能自己去賦予意義。這是我之所以會說我喜歡人資工作的原因—我相信能透過這份工作,創造出屬於自己的獨特意義。
回想國中、高中的時候,為了爭取升學加分,我曾到育幼院當志工。一開始的動機確實是為了分數,但即使達到了加分門檻,我還是和幾個志同道合的朋友持續參與。因為這個緣分,大學時,我也因此選擇了相關的服務性社團。正是這段經歷,我萌生了一個想法:「希望能成為對別人有幫助的人」。這個念頭後來也延伸到我的工作上。
每年我都會和大學社團同學聚會。去年用餐時有人突然聊起:「你喜歡你現在做的工作嗎?」我毫不猶豫地回答:「喜歡啊!」其實,我不是一開始就像現在這樣全身投入於人資工作中的。當時的人資工作,在我還沒有真正用心去看待它、賦予它意義之前,對我而言,不過就是一份賺錢過日子,必須完成的工作罷了。但當我為它賦予了意義,它才真正走進我的生命,成為一朵「協助組織與個人成長」的花朵。我一直努力讓這朵花開得更美麗、更有價值。這個願景支撐著我在人資領域走了十多年。雖然有時候理想過了頭,但我始終腳踏實地,朝著心中的理想前進。
也許大學畢業生剛踏入職場,很難有足夠的資訊來做出選擇。藉由我個人的經驗,提供一個思考方向,在選擇工作時,不妨以「這份工作能否成為你人生的一部分,是否能夠創造出你所珍視的意義」作為一個衡量標準。如果能做到這點,並且獲得周遭的認同與共鳴,就能一步一步穩健地成長。透過賦予工作意義,工作就不再只是被動接受的任務,而是由我們主動去塑造的志業。